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28,557,2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2%。最终成交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控股股东新海新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77,547,95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82%。
● 公司已于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新海新持有的48,078,8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81%)过户登记至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派勒”)名下,目前过户正在办理中。上述48,078,800股及本次拍卖的28,557,200股股票过户完成后,新海新持有股份降至29,469,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持有的公司28,557,200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025年11月21日12时43分被北京金融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成交确认书》,北京睿宸致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224,933,965.20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拍卖前控股股东股份包含已被湖南派勒于2025年10月17日竞得但未完成过户的48,078,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5-083)。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新海新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77,547,95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82%。以上股份包含已被湖南派勒于2025年10月17日竞得但未完成过户的48,078,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81%)。公司已于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新海新持有的前述48,078,800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至湖南派勒名下,目前过户正在办理中。上述48,078,800股及本次拍卖的28,557,200股股票过户完成后,新海新持有股份降至29,469,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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