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 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① 2022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9名因离职触发异动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41,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1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共计13,5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为: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330%,或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285%。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标准,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783,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② 2022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为: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330%;或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285%。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标准,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25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1,489,500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以上批次行权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在前述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合计已行权1,003,500份,增加公司股份1,003,500股。
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①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② 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12层1218”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20号院一区1号楼6层601”,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关于公司住所内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257.6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将“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2022年10月2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
4、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5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注销共计272,800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0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0元/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1)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1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13,5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可行权标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330%;或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285%),根据《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将对上述行权期所对应的783,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触发《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异动情形
根据《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由于9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41,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共计1,237,5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施完毕,不存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可行权标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330%;或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285%),根据《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将对上述行权期所对应的25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共计252,000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程序注销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以上批次行权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在上述批次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行权1,003,500份,增加公司股份1,003,500股。因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二、 变更公司住所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12层1218”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20号院一区1号楼6层601”。
三、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及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登记。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予以验证确认。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9,036.0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500.00万元。该项目拟基于现有的沃米优选业务系统和ERP数字化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开发新的数字营销模块,建立完善的集创意、策略、内容、投放、数据为一体的全方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项目建设期为2年。截止2025年10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3.0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8,257.6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计划配置的硬件和软件,由于近两年AI技术的快速迭代和算法的持续优化,原设计的自购硬件软件投入方案难以适应技术发展需求,且采用算力租赁方式更具有性价比,继续硬件和软件投入已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同时,在外部市场竞争压力持续加剧的情况下,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继续按原计划投入硬件软件购置,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不符合项目成本效益原则。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需求。基于审慎考虑,公司认为现阶段不适于继续投资建设“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终止的“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257.6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根据当前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升经营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是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搭建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内部日常运营全流程可视化管理来满足公司内部运营管理需求。公司在实施“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过程中,受实际落地复杂度及公司业务布局持续拓展影响,为确保系统能切实匹配公司运营需求,需进一步优化原有的系统研发方案,因此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智能仓储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来满足公司在华东地区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受到项目选址以及华东地区业务需求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的经济环境和业务发展需要,对项目推进节奏上进行了动态调整,因此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终止部分募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95)。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合规。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予以验证确认。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数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2025年11月2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54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12层1218 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应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12层1218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12层1218公司前台
4、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史妍
联系电话:010-8352 8822
传真:0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邮编100053
5、本次股东会为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8,投票简称:元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