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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3

  

  公司董事齐仲辉先生和监事孙跃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公司董事齐仲辉先生和监事孙跃杰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股和2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20%和0.07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并且,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齐仲辉先生和监事孙跃杰先生函告了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的实施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齐仲辉先生和孙跃杰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注1:上表中“减持比例”为该部分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表本次变动前和变动后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比例。

  注2:齐仲辉先生和孙跃杰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齐仲辉先生和孙跃杰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部分董事、监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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