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C7版)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文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及选聘中标结果,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且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部分内部制度修订:

  

  同时,新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

  至202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有关证明文件于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5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3层证券部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3层证券部

  邮编:100195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传真:010-82556572

  联系人:王奕翔、曹璐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从业人员2898人,其中,注册会计师804人,有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本所合伙人有187人。

  3、 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万元。2024年执行了8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11,285.00万元,公司资产均值124.75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152.1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峰

  黄峰,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智勇

  李智勇,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拟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凡长涛

  凡长涛,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拟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3家。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的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5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聘任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文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涉及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上述1至3项、12至14项、第17项、第20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将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以及部分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的调整。具体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下转C7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