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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C64版)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8项、第24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C6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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