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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上交所ETF 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上交所正式上线新版ETF申购赎回清单,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11月24日起对旗下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基金列表

  二、更新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新增xml版本,除格式变更外,主要调整包括:

  (1)启用“挂牌市场”字段;

  (2)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统一调整为“0-禁止现金替代”“1-允许现金替代”“2-必须现金替代”三类;

  (3)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新增“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 字段;新增“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

  (4)增加部分字段长度;

  (5)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上交所的相关说明。

  自2025年11月24日起,上述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具体内容以上交所实际公布的清单为准。本公司也将对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告主要对本公司旗下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ETF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各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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