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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5         证券简称:禾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6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45.1354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5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27号),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26,804.8646万股变更为35,75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804.8646万元变更为35,75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将《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已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及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65         证券简称:禾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 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65         证券简称:禾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2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6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89,451,35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06元,募集资金总额2,599,456,347.24元,扣除发行费用169,031,770.6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30,424,576.56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0,424,576.5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0日出具的《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27号)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该额度在授权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但总体风险可控。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保荐人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65        证券简称:禾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1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955.6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8.70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6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89,451,35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06元,募集资金总额2,599,456,347.24元,扣除发行费用169,031,770.6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30,424,576.5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0日出具的《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27号)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69,556,343.17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9,556,343.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9,031,770.68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187,028.30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33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955.6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8.70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65        证券简称:禾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5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268号禾元生物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因公司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2月10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下文登记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oryzogen.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268号

  2、联系人员:黎小静女士

  3、联系电话:027-59403931

  特此公告。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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