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8,515,000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4.6455%,占本行总股份的3.6132%。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5号)核准,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1,000,000,000股,并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本行总股本由6,514,125,090股变为7,514,125,090股,其中,A股5,844,325,090股,H股1,669,800,000股。
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本行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并于2021年12月20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本行总股本由7,514,125,090股变为8,265,537,599股,其中,A股6,428,757,599股,H股1,836,780,000股。
本行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本行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并于2023年7月3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本行总股本由8,265,537,599股变为9,092,091,358股。此后,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未有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其中,按股份类别分类,A股7,071,633,358股,H股2,020,458,000股;按股份性质分类,有限售条件股份370,851,46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8,721,239,889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认购的本行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2020年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为171,500,000股、100,000,000股,合计271,500,000股。经转增后,该等股份数量分别转增为207,515,000股、121,000,000股,合计328,515,000股,占本行A股的4.6455%,占本行总股本的3.613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承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承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本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予转让。
截至本公告之日,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本行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8,515,000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4.6455%,占本行总股份的3.6132%,占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无限售条件股份的3.6301%。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户法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1.本行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为171,500,000股、100,000,000股,经本行2021年12月、2023年7月分别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为10转1)后,该等股份数量分别转增为171,500,000股*110%*110%=207,515,000股、100,000,000股*110%*110%=121,000,000股,合计328,515,000股,本次全部解除限售。
2.质押股份及司法冻结股份情况,系截至2025年11月17日收市后的数据。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注:上表变动情况是根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而作出,实际情况以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本行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二)本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本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股本结构表;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行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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