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2025年11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鱼胡同5-15号北京华尔道夫酒店二层华尔道夫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他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4、上述议案中,第3项议案选举2名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议案中,第3.01项议案的表决,将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前提,如前提未能满足,则该议案的表决结果无效。
6、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凭前述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5日及12月8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联系电话:010-8561975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联系人:牟建勋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大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有效期: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所有议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
备注:
1、请对总议案或非累积投票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打√,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上述议案中,第3项议案选举2名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6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鸿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张鸿飞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鉴于张鸿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张鸿飞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鸿飞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6年8月13日。至本公告日,张鸿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鸿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鸿飞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董保芸女士、王国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补选董保芸女士议案的表决,将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议案为前提,如前提未能满足,则该议案的表决结果无效。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
若上述人员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
董保芸,女,汉族,1982年9月出生,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粮油脂上市公司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监兼运营管理二部总经理、中粮集团财务部副总监、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21年12月起任中粮粮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起任中粮集团财务部总监。2021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董保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董保芸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国新,男,1979年4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2018年10月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国际澳大利亚公司副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助理兼诉讼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10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现更名为法律合规部)副总监,2024年12月起任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起兼任国际商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委员,2023年6月起兼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法与惯例委员会执行主席。
王国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国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5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8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及相关制度拟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拟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四、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算。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捐赠事项共5项,合计1,691.71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对2026年预算范围内的对外捐赠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各项捐赠金额上限范围内明确具体的受赠对象、捐赠财产类别及具体金额),授权的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五、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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