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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6           证券简称:道生天合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达路30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季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视频接入)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意桦,连奕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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