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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2024年末,中喜所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42名、从业人员总数1,45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名。

  2024年度服务客户8,8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41,845.83万元(审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审定数);证券业务收入12,260.14万元(审定数)。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0家,挂牌公司客户167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27.04万元(审定数)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34.10 万元(审定数)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3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贾志博,2013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娇娇,2016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杜丽艳,2002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一直从事证券业务的项目复核工作,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未受到过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98万元整(2024年费用为98万),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8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7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0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5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一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2月09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8。

  2、投票简称:明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限: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6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五名,通讯表决董事四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和潘立雪女士。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增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5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5-070号。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周三)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5-071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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