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美能”)、全资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美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其中为宝鸡美能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为神木美能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合计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情况
(一)宝鸡美能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神木美能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宝鸡美能和神木美能向银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事项,与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债务人: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宝鸡美能、神木美能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7,000.00万元人民币、13,0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两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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