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 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宪法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6人,代表的股份为121,470,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7,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10,9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3%;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为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对象母公司)董事,孙希民先生为关联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孙希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孙宪法共持有公司股份110,511,348股,二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依见、刘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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