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74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H股发行及稳定价格期基本情况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67,010,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已于2025年10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全球发售”)。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劍橋科技”,英文简称为“CIG”,股份代号为“61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本次全球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结束,该日期为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起第30日。
二、稳定价格行动实施情况
本次稳定价格行动由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任何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以下简称“稳定价格经办人”)负责实施。稳定价格经办人在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一)国际发售项下超额分配合计10,051,500股H股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的约15%;
(二)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0日,按每股H股68.88港元的价格(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最终发售价,不含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超额配股权涉及合计10,051,500股H股股份,用途为:促成向已同意延迟交付其根据全球发售所认购相关H股的承配人交付部分H股,及/或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如有);
(三)在稳定价格期内,稳定价格经办人未在市场上买卖任何H股以稳定价格。
三、超额配股权行使情况
超额配股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全球发售的H股股份由67,010,500股增加至77,062,000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香港联交所已批准上述超额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始上市交易。
四、公众持股量情况
本次全球发售完成、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及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众人士所持H股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22.33%,高于《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A(2)(a)条规定的10.00%的H股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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