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102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与整体资产收益水平,在满足当前订单需求的情况下,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本次出租的厂房面积共计1.38万平方米,对外租赁期限为12个月。本次对外出租厂房的租赁期限及出租面积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范围之内。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出租方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欧派”)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严格遵循“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原则,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有助于提高场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并增强整体运营效能,并能够获取相应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外出租面积和出租期限均在股东会审批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暂时调整“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拟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欧派家居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为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与整体资产收益水平,在满足当前订单需求的情况下,2025年11月22日,武汉欧派分别与荆门建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建成”)、武汉达伟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伟兴”)、湖北佳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佳塑料”)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将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花园湾一街与竹林三路交叉口的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上述三家公司,本次出租的厂房面积共计1.38万平方米,对外租赁期限为12个月。其中,荆门建成承租面积为6,500平方米,达伟兴承租面积为3,300平方米,佳佳塑料承租面积为4,000平方米。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武汉欧派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出租厂房的租赁期限及出租面积均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范围。
二、本次交易方情况
(一)荆门建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武汉达伟兴科技有限公司
(三)湖北佳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三、本次对外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1、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资产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花园湾一街与竹林三路交叉口,属于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暂时闲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部分闲置场地用途进行临时调整。
本次出租面积合计约13,800平方米,承租方主要用于生产、办公及仓储等用途。
2、出租资产的权属情况
本次出租资产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对外出租资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荆门建成签署的《物业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荆门建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蔡甸区花园湾一街与竹林三路交叉口E栋厂房 1层以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
1.租赁面积:计租面积为E栋1层6500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2.租赁用途: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用作仓储、办公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3.租赁期限:12个月,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800,800元,管理费总额为128,700元,物业费总额为39,000元。
5.租赁物交付日期:2025年12月1日。
(二)与达伟兴签署的《物业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武汉达伟兴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蔡甸区花园湾一街与竹林三路交叉口H栋厂房3层以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
1.租赁面积:计租面积为H栋3层3300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2.租赁用途: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用作生产、办公、仓储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且变更用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3.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1月25日至 2026 年 11 月24日。
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253,440元,管理费总额为63,360元,物业费总额为39,600元。
5.租赁物交付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三)与佳佳塑料签署的《物业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 武汉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湖北佳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蔡甸区花园湾一街与竹林三路交叉口H栋厂房3层以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
1.租赁面积:计租面积为H栋3层4000平方米。
2.租赁用途: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用作生产、办公、仓储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3.租赁期限:1年,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止。
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345,600元,管理费总额为38,400元,物业费总额为48,000元。
5.租赁物交付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五、本次对外出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事项旨在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与整体资产收益水平,公司将严格遵循“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有助于提高场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并增强整体运营效能,并能够获取相应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外出租面积和出租期限均在股东会审批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暂时性调整,是公司基于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做出的审慎决策。同意公司将“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暂时闲置的部分场地以市场价对外出租,以盘活资产,提高募投项目场地利用效率。
同日,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将部分闲置场地暂时以市场价对外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五)武汉欧派分别与荆门建成、达伟兴、佳佳塑料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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