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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转D43版)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彭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彭璐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云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架构师、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首席架构师。

  彭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不设监事,取消监事会主席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调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

  至2025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seeyon.com进行预约登记,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公司会议室。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邮箱:ir@seeyon.com

  联系人:赵晨希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石先生、向奇汉先生、朱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黎直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志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黎直前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第三届董事会仍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石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四川石油管理局输出气管理处财务电算化负责人、成都奔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致远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致远互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致远薪事力(苏州)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份24,264,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6%,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向奇汉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曾先后任重庆大学数学系教师、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用友网络执行总裁、用友优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等,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向奇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69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岩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先后任中信集团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员、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等,现任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泰德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目前,朱岩先生通过深圳市信义一德信智一号创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成先生,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华北电力大学教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天和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西南交大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01016)独立董事、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71)以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景峰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和理学学士,南开大学理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督委员会委员、特邀专家,中国保险学会理事、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事、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景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黎直前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曾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淘宝网财务总监、阿里巴巴集团移动事业群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筹)首席财务官等等,现任阿里巴巴集团灵犀互娱事业群联席总裁,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002949)独立董事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黎直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不设监事,取消监事会主席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权。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部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新增/删除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和相关索引序号变化,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或标点符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修订,也不再逐条列示;其他修订内容详见下表。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下转D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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