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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他30项现行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2项公司治理制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上述序号1-7号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序号1、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以上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敬请投资者查阅。

  三、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05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0):持有本公司股份13,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6%)的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宥瑞禾”)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13,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656%)。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瑞禾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通知》,青宥瑞禾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卖出公司股份4,258,474股,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3,000,000股,合计股份7,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399%。本次卖出股份后,青宥瑞禾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16%;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天华”)合计持股78,078,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592%。在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二、股东解除质押股份情况

  青宥瑞禾所持的上述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质押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6,000,000股为计算基数。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三、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青宥瑞禾所持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司法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6,000,000股为计算基数。

  (二) 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被执行的股份在2023年8月27日前已被质押,本次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被执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青宥瑞禾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宥瑞禾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青宥瑞禾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详情请见2025年1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1.00、2.00、3.00项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其他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

  4、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5、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

  2、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杨帅、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3)电子邮箱:hr_board@hrcentury.cn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2”,投票简称为“欢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047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枳程、赵会强、张巍、张佩华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卫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二)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制定2项公司治理制度,并对30项现行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担保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1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总监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3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3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 2.1-2.7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2.1、2.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以上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内容。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05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连续2个交易日(11月21日、11月24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与核实情况

  对前述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42,492,501.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31,711.12元。

  (七)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0):持有本公司股份13,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6%)的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宥瑞禾”)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13,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656%)。

  公司于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青宥瑞禾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卖出公司股份4,258,474股,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3,000,000股,合计股份7,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399%。在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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