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峰岹科技”)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作为峰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指定严胜、孙允孜为峰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孙允孜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峰岹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殷凯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孙允孜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严胜、殷凯奇,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孙允孜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殷凯奇先生简历
殷凯奇先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硕士。自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深圳新星、英搏尔、新城市、南极光、深圳垒石、峰岹科技、龙图光罩等IPO项目的改制或申报工作;同兴达非公开发行项目、南极光非公开发行项目;海航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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