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取消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
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
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
下表所有显示斜体加粗文字为新增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下转C2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