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1版)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及时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备案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修订、废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废止和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3、8、10、11、12、16、1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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