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9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收到董事付小虎先生的辞职报告,并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分别选举付小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付小虎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付小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付小虎先生仍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付小虎先生的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改选出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付小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付小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付小虎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构成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付小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变。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付小虎先生简历》
付小虎,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1996年7月起,先后任职于东莞新科磁电厂、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2011年1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负责人、高级副总裁、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付小虎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
截至目前付小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438股,并通过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付小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9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0,151,88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延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李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1、2、3
以上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年夫兵律师、宋昆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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