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7版)
注:此外,根据新《公司法》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依次进行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
三、制定及修订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信息披露豁免管理制度》,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鉴于《公司章程》对累计投票制已有具体规定,因此废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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