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计划委派肖文涛、卢勇担任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巩启春(项目合伙人)、李宏明作为公司2025年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巩启春,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明,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情况
巩启春、李宏明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巩启春、李宏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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