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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1日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4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2月0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特别说明:

  1、提案1至提案4、提案6.04至6.10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提案5、提案6.01至6.0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12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钟柏安、张玉华

  电子邮件:IR@tes-tec.com

  联系电话:0592-6681616

  传        真:0592-6681056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19;

  (二)投票简称:宸展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8日17:00之前送达、传真(0592-6681056)、信函或电子邮件(IR@tes-tec.com)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6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本次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与被担保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果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向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

  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台湾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宗良、Foster Chiang、刘世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汇(含新增、续期及正在生效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933,163份股票期权。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登记完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481,500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6,89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完成回购注销。

  综上,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74,662,897元增加至176,760,670元,总股本由174,662,897股增加至176,760,670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予以修订、制定及废止,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制定及废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6: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6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同时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有效管理其经营活动,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将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同时,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6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向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

  关联董事蔡宗良、Foster Chiang、刘世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台湾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TPK集团含TPK Holding Co.,Ltd.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TPK Universal Solutions Limited、长鸿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京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嘉(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宸鸿电子材料(厦门)有限公司、全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传诚进出口(厦门)有限公司、香港商宸盛光电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等。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以上预计金额均未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TPK集团(指TPK Holding Co.,Ltd. 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TPK Holding Co.,Ltd

  董事长:江朝瑞

  实收资本额: 4,066,637,590元新台币

  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民权东路六段13之18号

  主营业务:触控感应器、触控模组、触控荧幕、ITO玻璃及保护玻璃相关产品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5年9月30日,TPK Holding Co.,Ltd.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显示:总资产新台币84,332,403千元、净资产新台币38,335,574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48,435,103千元、净利润新台币1,037,637千元。

  2、睦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豪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及租赁

  住所: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141号11楼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新台币1,356,537千元、净资产新台币-51,619千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2,049千元、净利润新台币65,299千元。

  3、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峰

  注册资本:1,542.85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14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A座11层

  经营范围:智能仪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及销售;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通讯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电子设备、办公耗材、网络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除外);自主借阅设备软硬件的研发;图书销售;图书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家居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6,307,299.12元、净资产-9,074,093.7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5,468,275.68元、净利润-3,233,468.97元。

  4、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豪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191号七楼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06,857,033元、净资产115,008,192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4,097,660元、净利润18,171,958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的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交易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审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同意本次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7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出于提高经营效率的考虑,需要持有较大数额的美元资产和美元负债,同时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6、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损失。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将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5-07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汇(含新增、续期及正在生效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业务,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1、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的情况,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对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进行确定和调整,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可分多次申请。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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