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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5 点 30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 4288 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

  至2025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 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 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 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 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 链 接 :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 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凯立新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凯立新材证券部

  联系电话:029-86932830

  电子邮件:zhengquanbu@xakaili.com

  邮编:710018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的辞职报告。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因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 2025 年1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1)注释: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起卸任,卸任后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二、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5年11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了进一步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如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的任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赵建社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意补选董皞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意补选赵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调整前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赵建社先生个人简历

  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77年9月至1984年9月任西北大学化学系助教;1984年10月至1992年9月任西北大学化学系讲师;1992年10月至2000年9月任西北大学化学副教授;2000年10月至今任西北大学化学系教授(2级)。

  截至目前,赵建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建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皞先生个人简历

  195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1985年9月任陕西省延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处、延安市司法局律师、副局长;1985年9月至2000年7月任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行政庭副庭长、庭长、副院长;2000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行政庭庭长;2004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8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广州大学副校长;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广州大学教授;2018年3月退休。

  截至目前,董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红女士个人简历

  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1996年6月至2000年3月于陕西财经学院任助教,2000年4月至2021年12月,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助理教授、副教授,2022年1月至今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赵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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