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塞尔维亚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8号公告。
关联董事李瑾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9号公告。
关联董事李瑾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8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7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
设立塞尔维亚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博戈橡胶塑料塞尔维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塞尔维亚子公司”)
●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600万欧元(约4,928.28万元人民币)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塞尔维亚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的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德国”)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塞尔维亚子公司,负责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的制造业务,塞尔维亚子公司注册资本金600万欧元(约4,928.28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新设塞尔维亚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新公司设立的相关具体事宜。
(三)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拟设立的公司为博戈橡胶塑料塞尔维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欧元(约4,928.28万元人民币),全部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出资,持股比例100%。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戈橡胶塑料塞尔维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欧元(约4,928.2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塞尔维亚Nis市?amurlijski put,Ni?, Serbien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的制造。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塞尔维亚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并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
以上投资标的的信息以境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采用现金出资方式,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资金来源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成立塞尔维亚子公司是基于新材德国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及新材德国总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新材德国整体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塞尔维亚子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新材德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塞尔维亚子公司,是基于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但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的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7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越南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子公司”)
● 增资金额:45,846万元人民币(折合约6,367.5万美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 审批风险:本增资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同时还需获得越南行政机关关于外商投资许可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 市场风险:本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但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越南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推动越南子公司平台建设、构建规模化运营能力,提高越南子公司海外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5,846万元(折合约6,367.5万美元)向全资子公司越南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越南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20万元)变更为6,46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6,566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增资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同时还需获得越南行政机关关于外商投资许可的审批。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越南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越南子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截至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
数据。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以上投资标的的信息以境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采用现金出资方式,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资金来源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越南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20万元)增加至6,46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6,566万元),公司对越南子公司仍保持100%持股。越南子公司将逐渐构建规模化运营能力,市场影响力将持续扩大。
公司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次性对增资资金进行实缴。本次向越南子公司增资前后,其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增资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同时还需获得越南行政机关关于外商投资许可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本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但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越南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7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离任暨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董事丁有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有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丁有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董事丁有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有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有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丁有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丁有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丁有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增补董事的相关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刘彩先生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刘彩先生简历
刘彩,男,1976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四方股份公司财务部决算主管、财务经理、客车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主任、总部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部长,中车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方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现任中车金控(中车资本)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7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7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8号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增与中车集团等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79号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7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瑾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10号公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59号公告。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预计额及实际发生额分项情况如下:
1、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2、与中车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预计额分项情况如下:
1、与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注:根据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进行全面的金融服务合作,具体类别和金额包括: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与中车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注:本公告中若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永才
注册资本:2,3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主营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车集团资产总额5,891.29亿元,负债总额3,624.40亿元,股东权益2,266.89亿元,实现收入2,581.34亿元,净利润151.14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车集团资产总额6,405.68亿元,负债总额4,079.06亿元,股东权益2,326.62亿元,实现收入1,897.72亿元,净利润125.20亿元。
关联关系:中车集团通过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中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中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备注:公司日常与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众多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鉴于上述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均受中车集团实际控制,因此在此仅列示中车集团相关信息。)
(二)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绪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32亿元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附楼1-5层
股权结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36%,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持股8.64%。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车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577,303.40万元,负债总额5,131,382.85万元,股东权益445,920.55万元,2024年中车财务公司实现收入87,392.86万元、净利润24,581.5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车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570,054.92万元,负债总额4,117,587.34万元,股东权益452,467.58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302.34万元,净利润6,547.02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车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中车财务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产品买卖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市场价系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产品的销售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协议价系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合理成本”指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产品销售方销售该等产品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合理利润”=“合理成本”ד同行业平均利润率”。
(二) 与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中车财务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吸收中车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向中车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率,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且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中车财务公司为中车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中车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与公司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无实质差异,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合作可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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