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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1月26日起,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适用基金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各基金的开放日,详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向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工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2.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4. 其他与定投相关的事项

  4.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4.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公司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不低于1.00元的每期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否则可能导致定期定额投资确认失败,具体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4.3.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4.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述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各基金的开放日,详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向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6. 日常转换业务

  6.1 转换费率

  6.1.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2)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6.1.2.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6.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2.1.由于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上述基金开通与华商基金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仅限由同一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且不得为个人养老金基金的单设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6.2.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同一只基金(已单独公告开通不同份额之间相互转换的基金除外)的不同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确认日期不同的基金不能互相转换。

  6.2.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2.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份额转出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2.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2.6.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但某笔基金转换导致其在一个销售机构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该不足1份基金份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

  6.2.7.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6.2.8.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2.9.若上述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7.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转换的价格。

  销售机构对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转换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转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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