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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9:30在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史鹏钊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其他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4:00在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受益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二、投保方案

  1.投保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授权事项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其他相关事项等)。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 审议程序

  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及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5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07340169X2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成立日期:2013-06-28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场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希格玛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6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7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人。希格玛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为37,738.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希格玛事务所2024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希格玛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财会[2015]1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4年末,希格玛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事务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朱洪雄,200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卞薄海,2019年6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副总经理、合伙人,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46份。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执行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资源、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3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2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8.5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54.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1.00万元。2025年度费用增长主要因审计范围增加,且公司整体规模有所扩大。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且其业绩、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均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6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45号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10075

  联系人:周高勇

  传真号码:029-63355332

  联系电话:029-63355307

  电子邮箱:SXNY@sxnyvip.com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86;投票简称: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对于非累积投票,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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