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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析师外部评选规范再迎修订

强化合规约束与责任导向

  本报记者 周尚伃

  11月25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券商分析师评选管理工作,结合近年来分析师评选组织情况,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再次组织修订了《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面向行业内各大券商征求意见。

  《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由中证协于2019年10月8日发布施行,并在2023年9月25日完成首次修订。自实施以来,该规范有效遏制了证券分析师参与外部评选中的不当行为。

  据了解,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旨在有针对性地解决行业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调整适用范围。新规将规范对象明确为证券公司及其研究部门、团队、分析师,并增加证券投资顾问参加评选活动参照规范执行的表述。

  二是调整券商对评选组织机构的评估要求。在券商关注事项中新增主办方基本情况,包括主办方应守法合规,具备组织评选活动的团队和经验,合规开展评选活动,公平对待参评人员机构等。

  此外,新规将原评估事项中主办方已加入《证券分析师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自律公约》的要求,调整为外部评选主办方组织评选前应向中证协提交承诺函并需被协会接受。主办方每年开展评选前向中证协提交的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材料等附件。主办方须承诺,若违反《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或承诺函,自愿接受中证协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完善分析师激励考核要求。券商应将分析师履行社会责任、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四是合并券商退出评选相关条款。将《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七条中有关券商需退出评选并进行公告的内容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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