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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机构核准 及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9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青金复〔2025〕278号),本次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已获核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http://www.qdccb.com/)披露,供投资者查阅。自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核准之日起,本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自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本行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何良军先生、王大为先生、刘文佳女士、姜省路先生、卢昆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并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卸任须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其他事项。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监事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本行衷心感谢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深化监事会监督职能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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