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6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融诚翔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翔禾”,曾用名“天津融诚车行贸易有限公司”)及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共同为下属公司天津融诚德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德威”,曾用名“天津融诚飞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年1月29日,融诚翔禾及内江鹏翔分别签署《担保函》,担保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鉴于融诚德威已向上汽集团财务公司按时足额结清融资款项,且内江鹏翔于2025年11月11日向上汽集团财务公司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上汽集团财务公司回函确认融诚德威已结清全部融资款项,同意内江鹏翔终止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融诚德威业务发展需要,融诚翔禾及内江鹏翔共同为融诚德威向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融诚翔禾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3号)、《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9号)。
2、 融诚德威与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了《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上汽集团财务公司为融诚德威提供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2024年1月29日,融诚翔禾及内江鹏翔分别签署《担保函》,为融诚德威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号)。
3、 融诚翔禾已于2025年6月24日与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2025年5月7日起解除《担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号)。
二、 终止担保的情况
鉴于融诚德威暂无后续借款需求,上汽集团财务公司与融诚德威签署的《借款合同》于2025年10月21日已终止,且融诚德威已将上汽集团财务公司1,000万元额度内的融资款项全部结清,内江鹏翔于2025年11月11日向上汽集团财务公司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并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回函,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确认融诚德威已结清全部融资款,同意内江鹏翔终止保证责任。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融诚德威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已经偿还完毕,上汽集团财务公司同意内江鹏翔终止保证责任。内江鹏翔终止对融诚德威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融诚德威、内江鹏翔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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