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Eric Gang Hu未出席,过半数董事按章程选举董事黄晚兰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1议案名称:选举暨提名黄晚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选举暨提名仇志烨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选举暨提名宋天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选举暨提名田国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选举暨提名刘洋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3和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侦、崔红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1-27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Helen Han Cui(崔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1971年出生,女,美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拥有北京工业大学金属材料专业学士学位、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新泽西州立大学药物科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员职称,北京市特聘专家、北京海英人才、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1998年至2011年在美国强生公司生物材料研究中心担任研究员职务;2011年至2017年7月担任北美奥精公司的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奥精的技术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暂未持有公司股份;崔菡女士系公司创始人崔福斋和公司董事黄晚兰的女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Eric Gang Hu(胡刚)配偶。除此之外,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 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晚兰、仇志烨、田国峰、宋天喜、刘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苏剑、李晓明、赵凌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黄晚兰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苏剑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仇志烨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田国峰、宋天喜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玲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仇志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仇志烨、田国峰、宋天喜的简历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王玲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仇志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6330938
电子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四、取消监事会及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公司取消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吴永强先生、监事邢怡诺女士、韩小垒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三人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二届独立董事徐久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Eric Gang Hu(胡刚)、金豫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3)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黄晚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玲女士:1978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10月至2003年6月在北京智胜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职务,2003年7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思创贯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职务,2006年5月至2008年6月在鹰豪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在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职务,2015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财务主管职务,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财务经理职务,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81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通过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5164股。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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