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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38版)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说明:议案3、5、6以议案2审议通过为前提。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股东现场参会时需提供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预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1日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3:00-14:30,14: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谭剑伟

  电子邮箱:pub@foundersc.com

  电话:010-56992838

  传真:010-56992899

  邮编:100020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附件: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施华先生、张路先生、曹诗男女士、林钟高先生、柯荣富先生视频参会,姜志军先生、李岩先生、宋洪军先生、张忠民女士现场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候选人邹昊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薛军先生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五项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等五项治理制度。该五项治理制度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推选邹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选薛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两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余期。经查询诚信档案,两位候选人均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以上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即每位候选人作为单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邹昊先生,1983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

  曾任职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波士顿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今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稽核监察部高级稽核经理、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管理经理,现任企划部高级项目经理,兼任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

  邹昊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军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

  曾任职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自2005年起在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巨星传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军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平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蔡平女士和陈曦女士视频参会,徐国华先生现场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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