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关注到在“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平台,投资者频繁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有关资产注入的进展情况。公司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建投资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于2019年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即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有关资产注入的承诺为:“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闽投海电、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霞浦闽东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但如果前述资产在按照本承诺启动资产注入工作之前已经不再从事发电类业务、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除外。上述承诺中的“稳定投产”系指相关公司的所有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试运行期满后,确定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并签署相关验收证书(试运行的标准按照启动资产注入工作时有效的相关发电机组验收规范执行)。”
上述承诺中“闽投海电”系指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闽投电力”系指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闽投抽水蓄能”系指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宁德闽投”系指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霞浦闽东”系指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资产注入的进展情况
1、闽投海电:截至目前,闽投海电投建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海电三期项目”)的补贴合规性尚未获得最终核查确认,暂不符合协商启动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作出补充说明:待海电三期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核查结果确认后三个月内,将与公司充分协商,启动闽投海电即海电三期项目资产注入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闽投电力:截至目前,闽投电力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发电类资产。
3.闽投抽水蓄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关于启动永泰抽蓄资产注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启动资产注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目前,公司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具体收购方式、交易金额尚未确定。
4.宁德闽投:截至目前,宁德闽投拟投资的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C)区项目尚未获得主管部门核准,不满足启动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5.霞浦闽东:截至目前,霞浦闽东投资的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尚未建成投产,不满足启动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相关资产注入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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