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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立信”)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亮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飞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亮2025年2月11日受辽宁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次。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8.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8万元。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基于立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进行审查并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时立信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2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10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syamt.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6日13:0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会议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4-31692129

  传真:024-31692129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9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74)。

  4、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

  6、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7.47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04人调整为39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6.09万股调整为398.62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0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1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8.62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人民币38.70元/股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创精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1月26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38.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9名激励对象授予398.6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11月1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74)。

  4、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

  6、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离职,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04人调整为39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6.09万股调整为398.62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对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的条件,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1月26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38.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99名激励对象授予398.62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11月26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8.6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0,621.0771万股的1.3018%。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9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郑广文先生,不含独立董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人民币38.70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时间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需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若存在尚未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则该部分权益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票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广文先生及部分外籍员工,除此以外,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对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的条件,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1月26日为授予日,向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99名激励对象授予39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8.70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财务总监栾玉峰先生合计卖出公司股票1,953股。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并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根据栾玉峰先生出具的书面确认,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具体方案、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也未有任何人员向其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二叉树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对首次授予的398.6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64.21元/股(假设授予日收盘价为2025年11月26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47.06%、52.33%、50.84%(采用所属行业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41%、1.43%、1.43%(分别采用2025年11月25日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5330%(采用所属行业2020年度至2024年度五年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98.62万股。公司董事会已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1月26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83.22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1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广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广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广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广文先生兼任总经理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决策与执行的无缝对接,可直接将董事会层面的战略部署落实到日常运营,提升执行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关联董事郑广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郎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郎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郎羽女士将凭借其在银行和证券机构的深厚资源,更高效的传递公司价值主张,带领公司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前提下,迈向以“市值管理”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全体股东创造更丰厚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栾玉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栾玉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栾玉峰先生熟悉公司业务流程与制度,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经验,能够在新岗位上更高效地推进财务工作,提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凭借其对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的深入了解,栾玉峰先生有助于加强财经中心与各业务中心、经营单位的协同,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公司运营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16.09万股调整为398.62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04人调整为399人。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关联董事郑广文、倪世文、宋洋、梁倩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9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98.62万股,授予价格为38.7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关联董事郑广文、倪世文、宋洋、梁倩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5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8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

  及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璇女士、董事会秘书梁倩倩女士提交的辞任报告。张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张璇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梁倩倩女士因个人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梁倩倩女士将仅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璇女士、梁倩倩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张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梁倩倩女士因获授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889股。张璇女士、梁倩倩女士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张璇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组织结构优化、管理效率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梁倩倩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人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张璇女士、梁倩倩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情况

  (一)聘任郑广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基本情况

  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强化战略执行力并增强投资者与市场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广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广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广文先生在行业内拥有多年管理经验和丰富的项目实操经历,能够在关键业务节点快速作出判断,帮助公司抓住发展机遇,提升整体运营效能,且对公司整体战略、业务布局及关键项目拥有最全面的了解,郑广文先生兼任总经理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决策与执行的无缝对接,避免因管理层交接导致的业务中断或执行滞后,兼任总经理后郑广文先生可直接将董事会层面的战略部署落实到日常运营,提升执行效率,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领先,待未来出现更适合的人选,公司将依法重新启动总经理聘任程序。郑广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郎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郎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郎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未来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市值管理”为抓手,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郎羽女士将凭借其丰富的资本市场经验,高效传递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相信郎羽女士能够带领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全体股东创造更丰厚的回报。

  由于郎羽女士尚未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现暂由公司董事长郑广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郎羽女士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在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郎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4-31692129

  电子邮箱:zhengquanbu@syamt.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聘任栾玉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栾玉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栾玉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栾玉峰先生自2014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和会计核算部总监等职务,并荣获财政部颁发的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栾玉峰先生熟悉公司业务流程与制度,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经验,能够在新岗位上更高效地推进财务工作,提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凭借其对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的深入了解,栾玉峰先生有助于加强财经中心与各业务中心、经营单位的协同,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公司运营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栾玉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郑广文先生简历

  郑广文,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技术经济专业。郑广文先生于2008年6月通过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先进”)投资设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有限”)。2008年1月至今,郑广文先生先后任沈阳先进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2006年5月至2025年6月,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1月至2024年8月,任富创有限/富创精密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历任富创有限/富创精密董事长、总经理。

  郑广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39,355股,通过沈阳先进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广文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郎羽女士简历

  郎羽,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英语专业。2012年至2018年,郎羽女士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战略客户部客户经理职务;2019年至2021年,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私人银行部客户经理;2022年至2025年8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构部总监;2025年8月至今历任富创精密高级总监、董事会秘书。

  郎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栾玉峰先生简历

  栾玉峰先生,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4年11月至今,历任富创有限/富创精密会计、财务部部长、会计核算部总监、财务总监。

  栾玉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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