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网络通信的方式于2025年11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孙鹏飞、董事彭剑锋。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谌军波、罗俊平、朱德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清州先生、蒋叶林先生、孙鹏飞先生、于平先生、康继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陈清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提名蒋叶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提名孙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提名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提名康继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珊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其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股东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学斌先生、李强先生、王兴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2.1提名张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提名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提名王兴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学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本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其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本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的修订、制定,情况如下所示:
在上述制度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制定后的公司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6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兴军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王兴军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5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议案1、2、3、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17: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3”,投票简称为“海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5位候选人)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5的乘积。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6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 17 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此次申请额度与2024年该银行授信额度无明显变化。
子公司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萨特”)、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技术服务”)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 此次申请额度与2024年该银行授信额度无明显变化。
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天海”)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浙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名下编号为深房地字第 4000551355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62914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70264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68516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67332 号、深房地字第 4000508428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与浙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具体担保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3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181,607.9691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无线电通讯器材软件的技术开发;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开发、销售数码产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不含限制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手机、通讯类产品、电子类产品、执法记录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诺萨特、海能达技术服务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最新的信用等级为AA-。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为被担保方单体数据,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海能达技术服务、诺萨特为公司上述民生银行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鹤壁天海为公司上述浙商银行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2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名下编号为深房地字第 4000551355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62914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70264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68516 号、深房地字第 4000467332 号、深房地字第 4000508428号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 为281,426.6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8,314.0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00%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因对外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5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兴军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5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强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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