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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中金公司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佟妍女士、贾义真先生。现因佟妍女士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湛政杰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佟妍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湛政杰先生、贾义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佟妍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湛政杰先生简历

  湛政杰先生,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于2022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主持或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可交债项目、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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