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 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珠海爱旭在该机构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合计提供2.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爱旭在该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0.5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362.0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2.50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6.4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总额度362.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珠海爱旭基本情况
(二) 天津爱旭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甲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额度:2.00亿元人民币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依主合同之约定甲方宣布主合同加速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宣布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额度:0.50亿元人民币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362.0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加上本次签署的担保金额在内,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36.41亿元,仍在年度授权总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2.50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236.4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14%。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138.62亿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