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心药业)于近日取得了药品监管部门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81号嵩山园区综合楼南楼第五层楼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70007221L
法定代表人:庄严
企业负责人:陈世超
质量负责人:王珏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编 号:豫20150079
分类码:AzBz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郑州市陇海中路56号:片剂,颗粒剂,散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蜡丸),合剂(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458号(受托生产企业为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前处理车间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线、制剂车间合剂生产线:清热解毒口服液(每支装10ml;国药准字Z41021003);清肝利胆口服液(每支装10ml;国药准字Z10910053);抗病毒口服液(每支装10ml;国药准字Z41022403);生脉饮(每支装10m1;国药准字Z41022151);其他事项因填写字数限制,详见许可证副本变更页***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变更情况
同意:1、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复寿堂药业河南省有限公司,生产人参养荣膏(规格:/;国药准字Z41020791)、益肺健脾颗粒(规格:每袋装8g;国药准字Z20026559)。2、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复寿堂药业河南省有限公司在义马市西工区天山路西生产的颗粒剂 [ 生产品种:益肺健脾颗粒(规格:每袋装8g;国药准字Z20026559);生产车间、生产线:前处理车间中药前处理生产线、提取车间中药提取生产线、制剂二车间颗粒剂生产线] 、煎膏剂[ 生产品种:人参养荣膏(规格:/;国药准字Z41020791);生产车间、生产线:前处理车间中药前处理生产线、提取车间中药提取生产线、口服液车间煎膏剂生产线 ]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建议企业按要求完成生产地址变更及关联变更批准、备案或报告后,通过本次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三、补充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人参养荣膏、益肺健脾颗粒两个品种已完成委托、受托生产的许可证换发,尚需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完成生产地址变更及关联变更的备案后方能投入生产;
2、随着信心药业品种委托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相关产品将逐步投产和上市销售,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释放产能,摊低产品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营收和利润指标,对公司的长远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信心药业产品委托生产手续全部完成实现投产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关品种未来的市场销售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5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进恒”)、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杰威”)函告,获悉恩威集团、成都瑞进恒、成都杰威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办理了质押或解除质押。恩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7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0%;成都瑞进恒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12,88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2%;成都杰威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14,103,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恩威集团、成都瑞进恒、成都杰威为一致行动人。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2、 恩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140,83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89%,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对应融资余额为16,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4,420,83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54%,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对应融资余额为55,600万元。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也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恩威集团、成都瑞进恒、成都杰威出具的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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