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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架构调整,许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许斌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许斌先生担任的公司其他职务不变。

  ●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全体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许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许斌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启动职工董事选举工作。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全体职工代表会议并做出决议,选举许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该次全体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斌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许斌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许斌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虎彩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经理职务,2007年入职本公司,历任公司战略投资经理、绿色照明业务拓展总监、下属子公司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25年1月起担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ToB行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许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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