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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上接C1版)

  (上接C1版)

  

  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11项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13项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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