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1日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发来的《关于变更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原指派王斌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王斌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立信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郑晓东先生接替王斌先生,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郑晓东先生。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一)基本信息
郑晓东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包括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等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林志忠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事项的变更后信息如下,除下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法定代表人:林志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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