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和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供应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存在货物交货验收与款项结算支付的纠纷,公司与震有科技前期分别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向对方的诉讼,并同时申请了对对方的财产保全措施,导致双方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日、8月19日、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期,经过公司与震有科技的友好协商,双方就上述纠纷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各自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撤诉/调解并同步解除全部财产保全措施。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同意撤诉和解除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本次《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公司应按总金额的20%支付对应合同余款,即45,072,857.6元,用于结清全部已到货部分的验收款、结算款及质保金。
2、双方确认,公司此前已向震有科技支付4,421,068.8元,原作为未交付16套电力模块的预付款,现双方一致同意:未交货部分的合同予以解除,震有科技不再就该部分货物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对应预付款4,421,068.8元由公司从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冲抵。
3、综上,公司应向震有科技支付的总金额为40,651,788.8元,具体分期安排如下:
(1)第一期:2025年12月20日前,支付人民币4,000,000元;
(2)第二期:2026年6月20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
(3)第三期:2026年12月20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
(4)第四期:2027年6月20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
(5)第五期:2027年12月20日前,支付剩余全部款项??6,651,788.8元。
4.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付款,逾期部分应自到期之日的次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LPR的4倍年利率计算违约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
公司财务人员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前期因震有科技诉讼案件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目前已全部完成解冻。具体解冻情况如下: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并使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将为公司后续业务开展提供保障。
(二)本次诉讼事项调解后,公司尚需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向震有科技分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客户验收及回款,充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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