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实施,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缩短投资者获取股息红利的等待时间,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下,公司可根据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于2025年9月、12月及2026年3月实施三次中期分红,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以本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623,441,902股,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4,565,313股,以4,558,876,58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364,710,127.12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58,876,589×0.08)÷4,623,441,902≈0.0789元(保留四位小数)。
本次权益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89)÷1=(前收盘价格-0.0789)元/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李如成、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添盈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雅戈尔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8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QFII、RQFII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根据商务部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便利境外机构享受有关税收的协定优惠操作指引》的规定,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税务总局来函维护境外机构协定税率信息后,直接按协定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股息红利收入企业所得税。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即按照每股0.072元进行派发。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56198177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5-046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9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31)。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实施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8元/股调整为7.9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9月12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623,441,902股,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4,565,313股,以4,558,876,58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64,710,127.1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除权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12月4日。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7.92元/股(含)调整为7.84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58,876,589×0.08)÷4,623,441,902≈0.0789元(保留四位小数)。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92-0.0789)÷(1+0)≈7.8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2月4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6,000万元(含),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3,775,5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2,448,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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