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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