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5-094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签订合同,为上海慎则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鼎铭秀博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镇江宝华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南京久帝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密尔克卫特种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1,908.19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3日、2025年5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二) 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三) 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四) 南京久帝化工有限公司
(五)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六) 上海密尔克卫特种物流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四、 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五、 担保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六、 担保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南京久帝化工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七、 担保协议五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八、 担保协议六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特种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九、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慎则、鼎铭秀博、镇江宝华、南京久帝、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密尔克卫特种物流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上海慎则、鼎铭秀博、镇江宝华、南京久帝、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密尔克卫特种物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十、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十一、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1,908.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5.4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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