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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华建飞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调整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华建飞、孙翀、郑秀花、倪益剑、吴士敏五人组成,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其中华建飞任主任委员。

  2、调整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屈哲锋、徐小华、郑秀花三人组成,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其中屈哲锋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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