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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C22版)

  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修改《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部分子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包括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了“监事”、“监事会”章节,并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如“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因修订引起的序号调整等。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三、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上表中的序号1和序号2需以特别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修订、制定后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 监事会的所有内容;

  3、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在表格中对照列示,其余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C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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