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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C4版)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号中门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2.00、3.01、3.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需要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的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号二楼)。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8、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38。

  2. 投票简称:正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正特”)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5元,共计募集资金44,13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137.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2.7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49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年产9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1,038.12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5年1月延期至2026年1月。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检测中心和产品体验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和优秀人才,配合产学研项目和针对性课题的研究,全面提升公司的设计研发水平和体验服务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选址在浙江省临海市,原计划于2026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金额7,712.9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712.9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7.53万元。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公司总部临海市设立一个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并在上海市设立一个营销副中心,旨在构建一个以市场信息转化和服务能力体现为目的的营销网络,主要用以海外客户的拓展、接洽及沟通。浙江临海总部与上海营销中心形成协同效应,实现公司营销体系的国际化,提高公司整体的营销质量和效率。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选址在浙江省临海市,原计划于2026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金额4,84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662.5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31.16万元。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上市以来,欧美通胀、地缘冲突、中美贸易战等国际性事件频发,国际局势与国内经济形势均发生较大变化,为应对上述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公司采取在欧洲开设线下体验店、在主要客户如沃尔玛、好市多周边设置展厅等向前端延伸贴近市场的措施和在欧美增设子公司、在印尼新设工厂等向供应链后端转移的应对措施,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路径。公司顺势调整生产营销策略,并同步调整研发战略,公司研发体系从原计划的国内集中建设转变为更具灵活性、更贴近市场一线的国际化分布式布局。公司在欧洲招聘了多名家具行业设计师,并与欧美多家知名设计师工作室合作进行产品设计,再通过国内研发团队转化落地,为公司打造新爆品提供技术支持。

  大城市对高端人才的虹吸效应加剧,公司总部所属四线城市招聘高端研发人才日益困难。为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招募高端研发人才,近年来公司将国内核心研发力量逐步向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倾斜,其办公场所、部分新增研发人员薪酬支出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总部新建研发大楼不再具有紧迫性。

  公司研发工作稳步推进。为提升研发能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临海总部部分区域进行了装修改造,建成产品研发检测与体验中心;同时,购置了性能更优、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研发设备,进一步满足研发需求。在研发团队建设方面,新引进的核心研发人员主要部署于上海、深圳,其办公场地也已通过自有资金租赁落实到位。

  考虑到公司资源已向国际化战略聚焦,且近期面临海外关税变动等经营环境不确定性风险,为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终止“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2、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计划终止“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调整以及当前资源配置变化的审慎考量。随着近年来国际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受地缘政治冲突、欧美通货膨胀、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调整营销战略。公司在欧洲开设线下体验店、在沃尔玛等美国主要客户周边开设展厅、在欧美增设海外仓等,有助于公司塑造品牌形象,并直接触达终端消费者。

  在目前多变的国际局势与国内经济形势下,“轻资产、分布式”的运营模式更显灵活,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上海营销中心改为以自有资金直接租赁方式,未进行原计划的场地购买及大规模装修;临海总部营销体验中心则通过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区域予以解决,未开展大规模的新建或装修工程。因现有资源配置方案能够有效支撑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及精细化运营要求,经公司审慎分析与评估,为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利益,拟终止“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对“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终止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论证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上,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审慎决定。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募投项目。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节省开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2,009.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需求,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或转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及“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正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江正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及“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10,82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 110,000,000股增加至110,820,000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上述第 1、2、4、11、12、13、14 、1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 1 项和 2 项制度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近期实施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5 年 9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授予 8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22号,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10,82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 110,000,000股增加至110,820,00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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