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116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陈海明先生、董事潘乐陶先生、独立董事丛宾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卢书聪先生、监事李洁志女士、监事杨静先生、监事钱伟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副总经理袁祎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
3、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华菊、史淑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117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及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袁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袁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袁祎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袁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袁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袁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袁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袁祎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袁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袁祎先生将继续遵守履行公开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袁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袁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选举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袁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唐婉虹女士、赵湘莲女士、袁祎先生组成;主任委员:唐婉虹女士。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袁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年8月至2010年8月,任南京佳力图空调机电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南京佳力图空调机电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任南京佳力图空调机电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南京佳力图空调机电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28日,任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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